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要承担哪些责任

黔东南律师事务所 2951

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要承担的发包责任是做好施工准备工作、提供必要的人建现场工作条件、在建设工程竣工后验收等。筑工责任承包合同的程合承担期限并不是统一的,应当是同中依据承包土地的使用用途而定。

一、发包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要承担哪些责任

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要承担的人建责任有:提供设计依据资料;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,提供必要的筑工责任现场工作条件;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、设备,程合承担进行外部协调工作;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;保护设计人的同中知识产权;支付价款,接收工程。发包

二、人建承包合同期限最长为多少年

承包合同最长期限需要根据承包土地的筑工责任具体用途确定。如果承包的程合承担是林地,则最长期限是同中三十年至七十年。承包合同的最长期限是如果承包的是耕地,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;如果承包的是草地,则最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;具体的承包期限由当事人自行在上述期限内约定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。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。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;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,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。

三、承包合同需要公证处公证吗

不需要。承包合同并非公证后才生效。律师在线提醒,合同本身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民事行为,双方签字盖章,合同合法有效。除非双方共同决定采用公证的方式,并且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或见证才产生法律效力,那就必须公证或见证了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三条,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:

(一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

(二)意思表示真实;

(三)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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